今后买东西不能再开具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这种大类别的经营范围

2017-06-29 00:50:00    xinfa_admin    5602    原创
摘要:今后买东西不能再开具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这种大类别的经营范围

今后买东西不能再开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这种大类别,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其实销售发票内容应该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并不是新规定,但之前人们购物时往往可以按照食品、办公用品这种大类开具,这就造成了一些违规空间,比如商场同时销售各种商品,可以开具多种大类的发票,有人可能会买了食品而要求开成办公用品到单位报销,其实是与实际交易不符的。而根据规定,今后即便确实是购买了办公用品,也不能再按这种大类开具发票,而是要细化到购物明细。比如在商场买了几支铅笔,那么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都打印出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9日

  
 
  

                                                发票办公用品怎么开

 

 

今后买东西不能再开具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这种大类别,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其实销售发票内容应该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并不是新规定,但之前人们购物时往往可以按照食品、办公用品这种大类开具,这就造成了一些违规空间,比如商场同时销售各种商品,可以开具多种大类的发票,有人可能会买了食品而要求开成办公用品到单位报销,其实是与实际交易不符的。而根据规定,今后即便确实是购买了办公用品,也不能再按这种大类开具发票,而是要细化到购物明细。比如在商场买了几支铅笔,那么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都打印出来。

 

目前北京大多数商场超市依然还可以开具以大类划分的发票,但他们也表示很快就会改了。此外,对于一些发行购物卡等储值类预付费卡的商家开具这类的发票也有了明确规定。所有预付费的储值卡都将明确开具为预付费卡项目,即便餐饮储值卡日后的确是用于餐饮也不能直接开成餐饮


闽ICP备16018984号
蝉知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