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延长至360天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小发有话说
对于专票认证期限的延长,小发有两点要提醒大家:一是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具专票抵扣认证期还是180天;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是360日,包含平时周末放假以及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