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

2017-05-27 02:50:00    xinfa_admin    2712    原创
摘要: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要在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申报2016年度年报

各市场主体:
    凡在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要在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申报2016年度年报。
    逾期未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系统自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并将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国有土地拍卖、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荣誉授予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
    请各市场主体按时参加年报,咨询电话:0596-6081835(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漳浦工商所电话0596-608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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